教研资讯关于推荐2015年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
汉教讯息

关于推荐2015年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

石头2014年10月17日9分钟658 次阅读

  各市教育局有关科(处)室、各省属高校国际处:

  为进一步支持美国中、小学开展汉语教学工作,应美国大学理事会、明尼苏达州教育厅、西肯塔基大学孔子学院等相关机构需求,国家汉办发布了《关于委托推荐2015年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函》(汉办[2014]627号)。我厅负责全省的初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

  (一)推荐对象

  1.主要从具有3年以上(含3年)全职语言教学经验的在职教师和回国志愿者中推荐;

  2.申报西肯塔基大学孔子学院项目的人选大学本科成绩平均绩点(GPA)应达到3.0;

  3.鼓励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学校和接待过“汉语桥—美国中小学校长访华之旅”的学校推荐人选;

  4.中、小学教师和符合条件的回国志愿者优先考虑;

  5.孔子学院项目只接受中、小学教师报名;

  (二)人选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教育学、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或其他相关专业,学士或学士学位以上;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具有较强的英语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5.其他要求参照《2015年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志愿者项目》(附件1)。

  (三)推荐程序

  请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推荐人选,于2014年11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至我处:

  1.候选人填写的《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表(中、英文)》(附件2)。学校意见栏须有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和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暂无国内单位的回国志愿者,需通过原派出单位报名;

  2.主管学校领导签名的中文推荐信,不少于600字;

  3.三甲医院常规体检报告;

  4.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驾照复印件(如有);

  5.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本科及研究生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7. 本科及研究生在校成绩单英文翻译件;

  8.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9.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

  10.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11.校方出示的截至2015年6月满三年(及以上)语言教学工作证明;

  12.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等复印件;

  13.《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在志愿者报名系统中生成并下载)。

  以上材料打印/复印在A4纸上,均需加盖推荐学校校级公章。候选人须于11月15日前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系统完成在线报名,同时将《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表(中、英文)》作为附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请各单位认真审核本单位推荐人选材料,并按照通知要求的顺序排列整齐,于11月20日前将所有材料报至我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初选

  我厅将对候选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对于材料不全者,我们将在线退回申请。请通知候选人在网上提报材料后随时查看自己的申请状态,以便及时补充材料再次提报。如有任何疑问请发邮件至jessiegl@126.com咨询。

  国家汉办还将组织专家对候选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参加面试,未被通知参加面试者即未通过初选。

  三、面试

  国家汉办将组织国内专家和美方代表对候选人进行两轮面试,面试时间拟分别定于2015年1月和3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培训

  储备培训预计2015年5月开始,培训期约为6周,培训结束后国家汉办将统一组织结业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

  国家汉办将根据美方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和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认赴美志愿者录取名单。孔子学院项目岗位需求约为10人,大学理事会和明州教育厅项目岗位需求约为170人。

  六、派出及待遇

  大学理事会项目:国家汉办为志愿者提供往返国际机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次性派遣补助、安家补贴及国外生活津贴,美方接待学校提供部分工资和医疗保险,使志愿者总收入与该校承担相似教学任务的全职教师相同,住宿和交通自理。

  孔院项目和明州教育厅项目:国家汉办为志愿者提供往返国际机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次性派遣补助、安家补贴及国外生活津贴,美方接待学校提供住宿、工作期间交通和医疗保险。

  七、管理措施

  (一)根据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派出前为在职教师的志愿者,原单位应保留其公职、基本工资,并连续计算工龄。各推荐单位需对以上内容做出承诺,并根据学校实际,参照国家有关志愿者激励支持政策,为派出志愿者制定鼓励性措施。志愿者赴任前自行与原单位协商津贴、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等问题,国家汉办和我厅不承担协调义务,但可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联系人:桂俐 电话:0531-81916580

  邮箱:jessiegl@126.com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省教育厅国际处

  邮编:250011

  附件: 1. 2015年国家汉办-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简介(中文)

  2.2015年国家汉办-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简介(英文)

  3.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表(中文)

  4.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表(英文)

  山东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