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县高度重视教师素质的提升,出台措施,扎实开展教师培训工作。
为做好培训工作,景谷县教育局印发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对教师培训做出具体规定。《方案》要求,教师培训考核成绩与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发放、履职考核、评优评模、进修学习挂钩;学校每学年安排的教师培训费不得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确保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每位中小学幼儿教师每学年培训学时不得少于72学时、5个学分。
2014年,景谷县教育局严格按照省、市、县教师培训项目计划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参培人数达3277人。教师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对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教师的师德水准、课堂教学质量和提升学校品位,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讯员 朱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