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北方民族大学是我国唯一一所建立在少数民族自治区的部属综合性民族高校,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坐落在“塞上江南”——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
北方民族大学现有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新闻学、传播学、广告学五个专业。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二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中国少数民族史、专门史、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古代文学、文字学、文艺学、民族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等八个二级学科硕士培养点。中国少数民族史、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民族学、中国古代文学四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65人,其中教授30人、副教授20人,讲师13人。博士学历28人,硕士学历18人;教师在方言及修辞学、宁夏地域文学、民族学及民族史、民族文学、新闻教学与实践方面具有一定特色。
二、招聘专业
专业
计划
要求
中国古代史
1
博士(后)本硕博均为历史学相关专业
宗教学
1
博士(后)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1
博士(后)
应用文体学
1
博士(后)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1
博士(后)
新闻学(理论方向)
1
博士(后)
传播学
2
硕士及以上
三、相关政策及待遇
引进人才层次:
(一)第一层次:学术大家、学科领军人物
1.学术大家: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境)外著名学术组织的院士。
2.学科领军人物:在国(境)内外学术界具有很高学术地位的著名专家,具备领导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或超过国(境)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国家重点学科、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的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国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863”、“973”项目首席科学家;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同层次人才。
(二)第二层次(学科带头人):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有突出学术成就,具备领导本学科赶超国(境)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863”、“973”项目课题负责人,或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负责人,或其他国家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或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重点学科带头人,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同层次人才。
(三)第三层次(学术带头人):具有承担高级别、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及主持我校重点建设项目的能力,能带动和促进我校学科建设与发展,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
省部级有关人才工程人选;博士研究生导师;学校急需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主持完成省部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博士;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省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享受省部级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同层次人才。
(四)第四层次(学术骨干):学术思想活跃,科研能力强,有创新精神,本人研究方向属于本学科前沿,有强势的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学校专业建设急需的教授;学校紧缺专业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教育部“985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国(境)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在国(境)外知名学术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的博士;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同层次人才。
聘期职责:
聘期最少五年。聘期内应围绕学科建设有关目标,凝练学术方向,引进、组建、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带领团队产生一批有代表性的成果。聘期内按《北方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规定进行教学、科研量化考核,具体岗位职责和任务按《聘任合同》约定执行。
聘期待遇:
学校为全职在我校工作的引进人才提供安家费、科研资助费、工作住房(过渡房)等,标准见附表(税前)。在聘期内引进人才同时按国家政策和学校规定享受“国家工资”和“校内津贴”等工资福利。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北方民族大学文史学院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人:杨蕤院长
电话:0951-2066610;0951-206610(传真),13469510201
E–mail:fdldyr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