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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学院2015年赴南昌大学招聘教师公告

王小菲2015年4月24日14分钟1022 次阅读

  经新余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余府发[2008]34号)规定与要求,新余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二级学院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条件

备注

机械工程学院

教师

1

研究生专业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机械设计及理论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2015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

2、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岗位条件设置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86号)的附件执行。

建筑工程学院

教师

1

研究生专业为《研究生专业目录》管理科学与工程。

教师

3

研究生专业为《研究生专业目录》土木工程类或工程力学

抱石美术学院

教师

1

研究生专业为《研究生专业目录》设计艺术学

思政部

教师

1

研究生专业为《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共党史

教师

1

研究生专业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法学

经济管理学院

教师

1

研究生专业为《研究生专业目录》会计学或财务管理

合计

9

  四、招聘方式

  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新余学院、市委人才办、新余市编委办公室、用人单位组团于2015年4月29日赴南昌大学进行现场招聘,招聘程序严格按《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新余市纪委派员全程监督。

  招聘时间:2015年4月29日

  招聘地点:南昌大学新校区

  五、报名、资格审查、面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就业意向的应聘人员可将个人有关资料的电子稿2015年4月27日前对照《新余学院2015年赴南昌大学招聘教师公告》二级招聘学院公布的岗位条件、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填写《报名表》、投交简历发至新余学院人事处(E-mail:xyxyszk@qq.com,邮件主题注明:XX学校+XX专业+XX姓名+应聘XX专业教师)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4月29日下午2:30-17:30

  3.现场报名地点:南昌大学新校区。

  4.报名联系电话:0790-6666026,13979043608

  联系人:刘老师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4月29日下午2:30-17:30

  2.资格审查地点:南昌大学新校区。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①新余学院招聘教师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择业代理协议书)、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

  ③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④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的应届毕业生的证明;

  ⑥简历2份,加盖学校公章的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单(含成绩、开设的课程)、毕业论文。

  以上材料均各需一式三份。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4月30日上午8:30开始。

  2.面试形式:

  设计艺术学专业采用面试专业测试和讲课形式面试,其它专业采用专业面试和现场答问形式面试,

  3.计分办法。

  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计分法,但拟聘用人员总成绩不能低于80分。

  设计艺术学专业:总成绩=专业测试×60%+讲课×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其它专业: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现场答问成绩×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确定聘用人员。按照注重能力与水平,由考官组进行综合评议,分专业、分岗位对应试者进行评议,打出面试分值,提出是否聘用意见。

  5.签订就业协议。对表现优秀并经评委一致同意通过的应聘者签订《研究生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聘用与管理

  1.在体检、聘用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定),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体检及聘用资格,其空额不递补。

  2.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待体检、考察合格后方能聘用。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教师资格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其空额不递补。

  3.新聘用人员正式入编,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其它事项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新余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0-12333,0790-6666026(新余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