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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双十中学思明分校补充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张海娟2015年9月21日5分钟665 次阅读

  厦门双十中学思明分校补充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双十中学思明分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1.教务员(1人):承担课务及教务处常规材料的整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厦门市户籍优先。

  (二)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和清晰的表达的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强。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5年9月15日在思明教育网和厦门双十中学思明分校网同时公布。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3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报名时间:

  2015年09月21日—2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4.报名地点:

  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思明分校(厦门市思明区会展北里43号)。

  联系人:朱才伟

  咨询电话:5989178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思明分校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学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校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四)考核

  由学校考核小组对成绩优秀者进行综合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教育网和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思明分校外网公示3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思明分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其它事项

  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本招聘简章由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思明分校负责解释。

  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思明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