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2015年河源和平县教育系统选招中小学教师6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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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源和平县教育系统选招中小学教师62人公告

王小菲2015年7月21日5分钟374 次阅读

  根据和委办〔2015〕26号文件,现将2015年和平县招聘中小学教师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招原则

  (一)学科需要原则。根据我县各学校学科缺需教师情况,确定教师选招数量。

  (二)择优录用原则。选招实行择优汰劣,确保选招教师的素质。

  (三)“三公”原则。选招过程和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考职数

  本次招录中小学教师共62名,其中高中教师5名、初中教师3名、农村小学教师54名(详见附件)。

  三、选招对象

  选招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在县教育局或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在册的, 具备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国民教育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暂缓就业),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1日后出生)。

  (二)截至2015年7月止在职在岗的县内聘请临时教学人员。

  (三)2013年以来在本县域内服务且经考核合格的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

  四、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

  (三)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应具备师范类全日制重点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相同),且具备与报考科目相同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符合办理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证书)。

  (四)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具备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相同),且具备与报考科目相同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符合办理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证书)。

  (五)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语文、数学学科须专业相同或相近,小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学科须专业相同),且具备与报考科目相同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符合办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证书)。

  五、选招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注册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29日。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资格审查:各考生应带备各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暂缓就业协议书、户口本、《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市委组织部颁发的大学生村官考核合格证等),同时带备免冠大一寸近照3张以备查验。

  4.相片采集:现场采集(用于准考证)。

  (二)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形式:实行单人单桌,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4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和平中学。

  4.笔试内容:教育教学基础(含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规)占30%;专业知识(含教育技能、教学技能)占70%。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