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江西省高安市城区中小学2016年公开选调42名教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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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安市城区中小学2016年公开选调42名教师实施方案

王小菲2016年7月19日14分钟161 次阅读

  经研究,决定通过考试,公开选调我市农村中小学在编教师充实城区初中、小学教师队伍。为使选调工作稳妥有序进行,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文化考试、面试,择优选调。

  二、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本市农村初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3、报考初中教师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且现在初中学校任教,其报考学科必须和现任教学科一致(其中报考体育学科的教师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且现在初中、小学任教(其中报考体育、音乐学科的教师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4、选调教师年龄应在40周岁以内(即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要有在编4周年以上本市中小学任教经历;报考小学岗位的小学教师要有在编4周年以上本市中小学任教经历并有2年以上农村村小的教学经历;报考小学岗位的初中教师要有在编4周年以上本市中小学任教经历,报名须所在学校同意,并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证明);在编的教师含试用期时间、“三支一扶”转编的教师含支教时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选调范围:

  1、师德师风有严重问题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理的(未满处分期);

  3、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近三年内考核有不合格的;

  5、违反计划生育的。

  四、用人单位和选调名额

  面向农村选调教师42名,具体学科情况见下表:

单位

小计

数学

语文

英语

政治

音乐

体育

生物

物理

化学

合计

42

12

20

2

1

1

3

1

1

1

市直初中

12

3

2

2

1

1

1

1

1

市直小学

30

9

18

1

2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时间:7月15日—7月25日。

  2、报名时间:7月26日—7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市文化教育局二楼大会议室。

  4、报名程序:①报名者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农村村小工作经历证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②交纳文化考试费200元,面试费200元;③填写《报名登记表》。

  5、资格审查:由市选调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对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为7月29日—7月30日,经审查合格者,发给文化考试《准考证》。

  6、领取文化考试准考证:时间为7月31日下午,地点为市教育局二楼大会议室。

  六、选调步骤及办法

  公开选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

  1、文化考试: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卷面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分,教育理论占20分。每个学科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若未达比例要求则按实际报考人数测算并递减选调名额。考试时间为8月1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确定面试入闱分数线: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的1:2比例划定分数线,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分数相同,第一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年龄小者优先)。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8月4日上午,发放地点:市教育局二楼大会议室。

  3、面试(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一般采取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8月5日。

  4、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分数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笔试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笔试专业成绩相同,第一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年龄小者优先)。

  5、确定用人单位: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

  6、选调教师录取后,编制转入选调学校。

  7、考试成绩、入闱人员名单、选择学校时间及地点等通知将在高安政府网公布,并张贴在教育局一楼大厅。

  七、组织领导

  择优选调教师,是我市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加强领导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为此,特成立高安市选调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傅仁保

  副组长:罗功成、涂春生

  成员:谢晓珍、夏祥、丁国平、况志勇、贾海刚、席晓红、

  涂新安、傅东波、贾东峰、曹挥灵、华建林、王志宏、刘鹏、

  况阳林、余丹峰、罗小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教育局。

  办公室主任:傅东波(兼)

  副主任:贾东峰(常务、兼)

  工作人员:由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为了使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调过程中的命题、考试、资格审查及录用等环节都要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参加选调者,必须严格遵守选调纪律,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有关工作;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将取消选调者的选调资格。监考人员、命题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秉公办事,对违规违纪者将严肃查处。为便于社会各界及群众监督,特设立举报咨询电话:0795—5294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