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按照《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焦人(2007)42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沁阳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中小学教师,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18名,农村初中教师30名,农村小学教师52名(含幼儿教师12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爱生,能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3、具备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科与报考岗位的专业一致;
4、年龄在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沁阳市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在编教师;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8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
3、报考者在沁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沁阳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4年应届毕业生无学历证的须由就读院校出具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后,缴报名考务费60元。
4、报名人数与拟聘岗位名额比例达不到3∶1的,递减拟聘岗位名额,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
5、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4年8月21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核对笔试准考证信息。如信息有误,由工作人员进行校正。笔试准考证保留至考核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