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2014年9月公开招聘6 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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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2014年9月公开招聘6 名人员公告

王小菲2014年9月10日18分钟203 次阅读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隶属于浙江省水利厅。是社会公益类,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办学地点位于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现和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一套班子,合署办学,实现教育教学资源共享。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本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2人,其他专技岗1人,管理岗3人,共6人。

  专任教师岗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年龄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

建筑系教师(一)

专业技术

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建筑学

硕士研究生

有3年及以上本专业相关工作经历者,年龄放宽10岁,学历放宽至本科。

建筑系教师(二)

专业技术

市政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本科须为土木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

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其他专技岗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年龄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

会计核算

专业技术

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

本科及以上

要求在会计、审计等岗位上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管理岗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年龄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

宣传教育

管理

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全日制本科与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硕士研究生

要求为中共党员。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教学信息技术管理

管理

教育技术学(全日制本科为教育技术学或计算机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

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院办秘书

管理

中国语言文学(全日制本科专业为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新闻学)

硕士研究生

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要求研究生、本科均为全日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其中专任教师岗位暂不确定报名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视报名情况提前一周在学校网站宣布,其他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应聘人员可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tjrsczp@163.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我院依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以网上发布资格初审合格名单为准。

  资格审查结束后,如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笔试之前安排资格复审,向通过资格复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每轮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专任教师岗、其他专技岗初试为专业能力测试,非教学岗位初试为笔试和岗位能力测试。复试均为结构化面试。

  1.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前,安排资格复审。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贴近照)、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学习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提供)。招聘岗位还涉及相关工作年限要求的,需出具相关证明。上述材料审验原件,并请自行备妥复印份一套供招聘单位留存。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2.初试

  专任教师岗、其他专技岗初试后,按照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

  非教学岗位笔试主要考查相应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业务能力水平和实践技能,岗位能力测试根据招聘岗位情况,另行公布具体方案。初试后,各岗位按照1:5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

  3.复试

  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应变能力等。

  初试、复试各单项合格分数为60分,任何单项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由我校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者,由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聘网站(www.zjtongji.edu.cn,人事处/招贤纳士专栏);

  2.主管部门网站(浙江水利网)(http://www.zjwater.gov.cn,人事人才/公开招聘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试通知、考试结果等)均在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水利厅(驻厅监察室):0571-87815098;

  2.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0571-87826626;

  3.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我院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3518937(人事处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