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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高级技工学校2014年10月公开招聘3名教师简章

张海娟2014年10月17日7分钟497 次阅读

  娄底市高级技工学校2014年10月公开招聘3名教师简章

  机械制造、机械工程、汽修、工商管理

  根据我校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

  工商管理专业:教师1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1984年9月30日后出生不限工商管理

  汽修专业: 教师1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它违法违纪等处分、处罚记录。

  3、品行良好。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具体报考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身体健康。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30日-2014年11月7日。

  2、报名地点:娄底市高级技工学校

  3、开考人数比例: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3,如个别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其中按1:1的比例参加笔试的,其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能进入面试。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技能等级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张1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同时注明报考人员现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等,现场报名并现场数码照相。资格审查先由娄底市高级技工学校初审,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

  四、笔试与面试

  1、笔试

  ①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见附件)。

  ②笔试时间:2014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提前3天通知考生)上午9:00-11:00考专业知识。

  ③笔试地点:待定

  2、面试(含钳工专业教师的操作考试)

  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而按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录用。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①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试讲(其中钳工专业还需操作考试)。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试讲时间为2014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成绩的合成

  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应聘钳工专业教师的考生,面试成绩则按试讲占40%、操作占60%的比例合成。折算后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六、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标准执行(具体文号为: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

  3、体检费用:按体检项目确定,由受检人自理。

  4、体检不合格的处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递补限定一次。

  七、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如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递补限定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对象:

  1、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2、受刑事处分的;

  3、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

  6、因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或政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工作完成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高级技校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审批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按规定报批后,学校则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同时办理相关手续。新进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原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

  十、未明确的事宜

  未明确的事宜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娄人社发〔2014〕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