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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公告

李想2014年11月17日5分钟266 次阅读

  为吸纳高校优秀师范生,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汕头市教育局、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汕头市公办学校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4]30号)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面向东北师范大学招聘2015届师范类毕业生。

  一、 招聘对象及名额

  招聘对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招聘名额(共5名)

学科、名额

用人单位

历史2名

广二师龙湖附中、蓬鸥中学各1名

数学1名

翠英中学1名

英语1名

新溪第一中学1名

体育1名

林百欣中学1名

  二、招聘条件

  参加招考毕业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人师表。

  2、学业成绩优良,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3、身体健康,形体端正,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一)招聘时间

  2014年11月20日。

  (二)招聘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设置招聘专场。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龙湖区新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教育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办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区监察局参与并监督整个招聘过程。

  设置面试小组和考核小组,通过面试和考核,择优招聘。面试主要通过应聘毕业生自我介绍和回答面试小组提问等形式进行;在面试基础上,考核小组综合应聘毕业生各方面情况给予考核评分。最后,由考核小组确定拟聘人选报区委区政府审定。

  拟聘人员将按相关程序聘用为公办学校教师,使用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五、招聘工作安排

  2014年11月20日:1、召开招聘会议;2、接受毕业生报名;3、确定面试对象;4、进行面试;5、考核小组会议;6、签订就业协议。

  (请毕业生自带简历现场报名,并提前准备好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协议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进入面试者需带齐以上三份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确定拟聘人选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附件: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招聘教师宣传资料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