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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实验中学电脑制作竞赛通知

石头2014年7月15日7分钟938 次阅读

  为了丰富学生暑期文化活动,普及信息技术知识,促进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我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电脑作品制作大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范围:

  初中一、二年级,高中一、二年级全体学生都可以参加。每个班最少两件作品。

  二、项目设置:

  竞赛项目参照“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选项目设置,具体如下:

  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网页设计制作。

  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网页设计制作、计算机程序设计。

  三、作品相关要求

  1.活动主题:

  结合日常学习与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设计、创作电脑作品。

  2.作品形态界定

  (1)电脑绘画

  运用各类绘画软件或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制作完成的作品。可以是主题性单幅画或表达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不得超过五幅)。

  创作的视觉形象可以是二维的或三维的,可以选择写实、变形或抽象的表达方式。

  表现形式可以是运用鼠标或数字笔模拟手绘效果,即用一定的技术处理手法,用电脑来模拟手绘效果;也可以是根据主题,利用数字化图形、图像处理工具对图像素材的再加工。

  存放格式为JPG,大小不得超过20MB。

  单纯的数字摄影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2)电脑艺术设计

  运用图形、图像处理软件,用电脑原创设计制作完成的系列作品并不超过六幅。可以是:商标及符号标志设计、企业形象设计、产品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景观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和工业产品设计。

  作品要表达某一特定的主题或目的,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能够体现创作者的设计理念。

  作品应强调对艺术设计中图形、文字、色彩三大基本元素的综合表现能力。

  存放格式为JPG,大小不得超过20MB。

  单纯的电脑绘画、摄影和动态的视频、动画等不属于此项作品的范围。

  (3)电脑动画

  运用各类动画制作软件,通过原创动画角色和场景绘制、音效处理与动画制作,运用动画画面语言完成的作品。

  其中高中组按照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分别设组。利用三维制作软件(如3D Max等)进行创作的动画属电脑动画(三维)组作品。三维动画作品中如需嵌入二维动画影象,播放时长不得超过20秒。作品要表现一定的故事情节。作品表现手法不限。

  二维作品播放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MB,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

  三维作品播放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

  基于数码录像方式制作的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4)网页设计制作

  使用HTML语言或网页制作工具编制的、阐释某个主题或传递某类专题信息的作品。

  作品应充分体现数字技术开放性、交互性和共享性的特征;内容要紧密结合作者的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避免简单的资料堆砌。

  网页作品的各级目录(文件夹)和所有文件的命名须采用英文小写字母。

  在水平分辨率为1024(或以上)像素的显示屏上浏览时,页面保持整齐、美观。

  作品(非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50MB。

  (5)计算机程序设计

  以各种计算机程序语言编写的软件。可以是管理系统类软件、工具类软件、辅助学习类软件和益智游戏类软件等。

  作品要具有较为明确的设计思想、贴近作者学习生活、并可为社会应用和科技创新服务。

  作品需编译成可执行程序,原则上应配有相应的安装和卸载程序,应能实现顺利、直接地安装和运行,根据需要可选择提交程序的流程图和操作使用说明(帮助文档)。

  在学习制作过程中,同学们可登录“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网站,参考“作品展示”一栏。

  四、作品制作:

  (1)学生应独立设计并创作作品,在学习制作过程中遇到困难,可联系所在年级的信息技术老师,获得帮助,教师可以给予适当的启发和技术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帮助学生完成作品制作。

  (2)每件作品限报主要作者3人,每人限报1件作品。

  (3)作品中不能以链接网站或其他网页的内容作为作品的内容。

  五、评分标准:登录晋城市实验中学网站查询。

  六、奖项设置:

  初中组: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

  高中组: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

  七、各年级信息技术教师联系方式:

  初中:李 敏, QQ 273657539

  高一:李艳花, QQ 361092446

  高二:梁江燕, QQ 531742862

  八、截止日期:2012年9月20前将作品发到所在年级的教师qq邮箱中。

  晋城市实验中学校

  201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