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补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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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补录工作的通知

石头2014年7月16日6分钟703 次阅读

  各镇街宣教办(局),各普通高中、初级中学:

  为确保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录取计划的完成,今年继续实行在普通高中常规录取及注册结束后对空余学位安排补录的做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条件

  (一)公办普通高中

  考生如需填报有补录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东莞户籍。

  2.学业考试成绩在550分或以上。

  3.信息技术会考科目合格。

  4.在常规录取阶段未被普通高中以及“中高职连贯培养国际班”、“中高职连贯培养实验班”和中高职三二分段专业录取(已被上述学校录取,但没有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就读普通高中处理,不得再参与补录)。

  (二)民办普通高中

  考生如需填报有补录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东莞户籍或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

  2.学业考试成绩在530分或以上。

  3.信息技术会考科目合格。

  4.在常规录取阶段未被普通高中以及“中高职连贯培养国际班”、“中高职连贯培养实验班”和中高职三二分段专业录取(已被上述学校录取,但没有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就读普通高中处理,不得再参与补录)。

  二、工作安排

  7月13日:市中招办公布常规录取结果及通知考生注册。

  7月14、15日:被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注册。

  7月16日10:00前:录取学校将注册人数及未注册考生名单上报市中招办,同时登录中考管理系统办理注销手续。具体操作方法:普通高中学校使用帐号及登录密码登录东莞教育网中的中考栏目办理注销(网址:DGZK.DGJY.NET,内网IP:10.225.1.63或10.225.1.64,外网IP:218.16.96.172)。

  7月16日:市中招办统一公布补录招生计划。考生可以回原毕业学校或登录东莞教育网查询补录招生计划。

  7月17日17:00前:各初中学校组织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填报补录学校的志愿。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个志愿,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下一志愿的分数要比前一志愿的分数提高5分。具体操作方法:考生使用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东莞教育网中的中考栏目(网址:DGZK.DGJY.NET,内网IP:10.225.1.63或10.225.1.64,外网IP:218.16.96.172)进行补填志愿。

  7月17日:市中招办根据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及志愿划定分数线并进行录取。公办普通高中补录录取的考生作为正取生收费;民办普通高中补录录取的考生作为民办生B线收费。

  7月18日:市中招办公布普通高中补录结果。初中学校于上午10:00到市中招办领取补录考生的录取通知书。

  7月21日:普通高中补录学生注册。

  三、有关要求

  1.各普通高中要按要求及时做好考生的注册及注销工作。

  2.各初中要认真做好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工作,提醒学生按时到录取学校注册,并做好符合补录条件考生补填志愿的宣传、指导及组织工作。

  符合补录资料考生准考证号:

  01110043、01110058、01110059、01110102、01110138、01110145、01110247、01110310、01110340、01110341、01110361、01110400、01110419、01110437、01110439、01110487、01110508、01110541、01110542、0111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