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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金融学院获2014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

张海娟2014年7月22日4分钟326 次阅读

  河北金融学院获2014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

  7月11日,教育部办公厅公布2014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名单,4所教育部直属高校、29所省属本科院校和17所高职高专院校等共50所学校被评为“2014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我校荣列其中。7月18日,教育部在京召开2014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座谈会,介绍了本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进展情况,宣布了50所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名单并为获奖高校授牌;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林惠青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我校党委副书记刘文艳、学生处处长郭欣代表学校参加会议并领取奖牌。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推广特色,2009年9月,教育部根据刘延东同志的批示精神,启动了就业总结宣传工作,每年度遴选50所就业工作具有典型示范性的高校,并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在4年的工作基础上,2014年2月,教育部启动开展了第二轮就业总结宣传工作,经过严密的申报推荐、专家初选、社会调查和实地调研等环节,推选产生了本年度全国就业50强高校。

  毕业生就业工作是衡量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成果的重要标准,是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关系国家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和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工程。近年来,面对高校毕业生复杂严峻的就业形势,我校党政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指示和要求,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办学思想,树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理念,始终把大学生就业工作纳入学校人才培养的系统工程中,把学生就业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和日常性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学校紧密贴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行业为依托,以实践为导向,以创新求驱动,通过人才培养模式和就业工作模式的创新发展,驱动优质就业工作格局不断深化。我校毕业生就业呈现出“三高一契合”的特点,即就业率高、就业质量高、就业满意度高,毕业生就业行业与学校人才培养特色相契合。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曾被评为“河北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河北省首批“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在河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专项评估检查中被评为优秀,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被评为“河北省示范性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教育课程被评为“省级示范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