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用心沟通以情动情修身垂范以行导行——营口市第二高级中学实行“导师制”成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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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沟通以情动情修身垂范以行导行——营口市第二高级中学实行“导师制”成果显著

汪希林2014年7月24日3分钟219 次阅读

  为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建立起有利于学生成长的、人人参与的教育管理体制,营口市第二高级中学坚持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在校内实行《学生培养导师制度》。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成果,获得了学生及家长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学生培养导师制度》主要内容即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由班主任任组长、全体任课教师参与的导师小组,首先由班主任结合学生的学习情况,列出师生帮扶对子建议名单,然后结合师生意愿,建立“导师制”帮扶对子,填入学生档案,并报学校教务处存档,最后由学校召开大会,公开聘任导师。结成对子后,导师会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辅导方案对学生进行指导,并随时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在每月第三周,学校组织召开师生交流会,会上,导师要综合各学科教师反馈的学生学习情况,适时调整辅导方案。每次考试后,师生都要根据成绩,总结得失,修正方案,树立新的学习目标,学校则统计这部分学生的成绩变化情况,并将结果纳入教师考核体系中。“思想指导”、“学法指导”、“生活指导”、“家校沟通”四项职责贯彻“导师制”的始终。

  据统计,学校自实行《学生培养导师制度》以来,被列为培养对象的学生中,95%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成绩提高。这样的成果,获得了学生及家长的广泛赞誉。很多学生表示,导师豁达开朗的性格,使自己对学习成绩开始抱有乐观的态度;导师自然灵活的教学方法,培养了自己独立学习的习惯,并取得了突出的成绩,这使得他们能够积极查找成绩进步或退步的原因,进而不断提高学习成绩,并逐渐养成了积极、平和的人生态度。“导师制”的实行,起到了教学相长的积极作用,有效提高了广大学生的学习成绩,促进了学校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