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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市教育局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剑指“三乱”

汪希林2014年7月24日3分钟311 次阅读

  暑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辽委办发【2012】11号)、《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辽教发【2012】22号)以及《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行风建设,市教育局决定暑假期间在全市中小学校深入开展教育“三乱”专项治理行动,狠刹教育“三乱”不正之风。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教育局专门成立治理中小学教师乱补课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长吴文芳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纠风督察组和办公室,负责全市专项治理行动的检查督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全市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检查小组,制定行动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确每位中层以上领导所负责的教师名单,并报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备案,以便责任追究。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强化“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负责”的责任制的落实,层层签订“责任状”,提高责任意识。同时,每名教师要手写一份书面承诺书,由学校检查合格后保存,以便查处时按照教师的责任状及承诺书内容进行处理。

  三、严厉责任追究。专项治理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辽宁省义务教育条例》及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关于治理公办中小学及家长财务行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从严处理。同时,市教育局还建立对群众举报教师约谈制度,采集信息,建立档案,对屡教不改的在职教师进行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追究校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