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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教育局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王小菲2014年7月26日4分钟268 次阅读

  7月24日,亳州市教育局召开会议部署中招录取工作,正式启动了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市招委副主任、市教育局局长李建忠,市纪委第三纪检组组长任有灿等出席会议。

  市招委成员、市教育局副局长石磊就今年该市普通高中有关招生政策进行了解读说明。市招委成员、市教育局副局长徐丽主持会议并通报了全市中考基本情况和有关录取工作。

  2014年是亳州市深化中招制度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试行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本县区初中应届毕业生自主招生、初中学校校长实名推荐招生、特长生招生与全市统一考试招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亳州市今年的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分四批次进行:提前批次为省级示范高中自主招生、初中校长实名推荐招生和特长生招生;第一批次为亳州一中等9所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从7月24日开始,至26日结束。第二批次为亳州三中等5所市级示范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从7月27日开始,至28日结束。第三批次为亳州宏志中学等7所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时间从7月29日开始,至30日结束。

  任有灿强调指出,中招工作涉及面广,事关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是实现教育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全体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和录取学校要深刻认识做好中招录取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省、市中招政策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做到不越红线、坚守底线、不存侥幸心理;要严守规矩,严格要求自己,增强工作的自觉性,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不当反面典型,努力把本次中招录取工作做好,切实让社会满意、让师生群众满意。

  李建忠全面回顾了全市普通高中录取管理工作走过的历程,总结了近年来全市推出的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措施,以及利用高中教育成果评比来撬动全市高中教学质量提升所取得的成效,并就做好今年的普通高中录取工作提出要求。

  李建忠强调,高中招生工作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思想,严格按照计划招生,按规矩办,确保不让一名应录取的考生失去机会。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自觉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纯洁性。全市招生工作要有“一盘棋”思想,树立全局意识,统筹全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管理,切实解决高中招生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要切实加强全市普通高中的招生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市深化中招改革的目标任务及政策措施,宣传各类招生政策,争取社会各界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共同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市教育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区教育局分管招生工作负责人、具办人及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有关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