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国藏区法官培训与藏汉双语司法实践活动深入开展,2014年7月16日至7月22日,第一期全国藏区法院院长藏汉双语审判工作培训班在舟曲开班。来自全国五省区(即西藏、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省份)的十个藏族自治州及其所属90多个县法院系统的汉族、藏族、回族、羌族、白族、纳西族等100名法院院长和副院长参加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
培训期间,受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等单位的邀请,我校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会员、全国法院藏汉双语法官培训师资库教师、中国法律史研究会理事、甘肃省政府法律专家人才库人员、甘肃省藏人文化发展促进会理事、中国法制史专业方向的藏族第一个法学博士隆英强以《藏族传统法律文化与民俗、宗教在藏区司法实践中的影响和作用》为题,从藏族古代民俗、宗教、习惯法的历史发展演变和中国治理边疆的法制政策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我国推行新一轮司法改革等层面,为培训班开展了一次生动精彩的授课。
讲座中,隆英强博士从中国未来建设法治国家的发展目标、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发展动力等方面详细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中关于法治中国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同时,针对全国藏区法院实际,讲述了司法改革的前沿问题并解读了司法改革《上海方案》的主要内容。
隆英强博士的讲座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既有客观、理性的分析,又有具体生动的阐述说明,既有深厚的藏汉双语法学理论基础知识,更有生动的实践案例,深入浅出、旁征博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使全国藏区法院系统领导干部对党的群众路线内涵要求有了更深刻的领会,引起了热烈反响。
隆英强博士相继在2013年9月2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期藏汉双语法官培训班、2014年6月29日至7月6日全国第一期少数民族地区法院藏汉双语审判问题研修班、2014年7月16日至7月22日第一期全国藏区法院院长藏汉双语审判工作培训班授课后,受到了全国藏区法院系统法官们的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