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使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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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使用工作的通知

张海娟2014年8月2日5分钟457 次阅读

  承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小学:

  为了规范管理我市中小学教辅材料,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净化中小学生的用书环境,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同步练习册)评议推荐目录的通知》(冀教基〔2014〕34号)精神,就做好我市2014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使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按照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物价局、省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教基[2012]34号)要求,市教育局坚持“一科一辅”的原则,依据我市中小学教材使用版本,广泛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研部门意见,在省教育厅确定的201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同步练习册)评议推荐目录中,确定了《承德市201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同步练习册)推荐使用目录(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见附件1、2,以下简称《推荐使用目录》)。《推荐使用目录》将通过承德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cdcedu.com.cn/)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教材使用版本,严格执行《推荐使用目录》供学生选用,并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发行单位为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杜绝盗版或非法出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

  二、做好教辅材料自愿购买和无偿代购服务。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重申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冀教基〔2014〕32号)等文件要求,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做好教辅材料无偿代购服务工作,可以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统一由学校向家长制发《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征求家长意见,由学校汇总后选取有资质的发行单位统一代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各学校不得组织征订未列入《推荐使用目录》的教辅材料,不得以在指定的教辅材料上布置作业为名,变相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其他教辅材料。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提供代购服务。

  三、切实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区要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政策,确保认真执行、落实到位,要定期组织教辅材料管理使用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中收取回扣以及擅自扩大推荐使用教辅品种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要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和监督渠道,加大对教辅材料市场的监管力度,对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切实维护良好的教育环境。

  附件:

  1、承德市201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同步练习册)推荐使用目录(义务教育)

  2、承德市201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同步练习册)推荐使用目录(普通高中)

  承德市教育局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