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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教育局从规范管理入手 促进全市民办教育内涵发展

张海娟2014年8月2日5分钟629 次阅读

  锦州市教育局从规范管理入手 促进全市民办教育内涵发展

  近年来,锦州市民办教育遵循“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坚持扶持与规范并举,以服务促法治,以引导促提升,以管理促规范,以创新促发展,注重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为民办教育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促进全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为推动民办教育规范发展,锦州市教育局全方位建立健全了民办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制度建设上,制定和完善了《锦州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暂行规定》、《锦州市民办教育机构评估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推进教师数据库建设,实行民办学校教师备案、公示、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管理。在组织建设上,成立了锦州市民办教育协会和民办教育协会党委,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建设在全市民办教育机构的全覆盖;建立了由民政、工商、公安等13个政府部门组成的锦州市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协调各部门的民办教育工作。在管理机制上,注重严把“三关”,即:建立准入机制,把好审批关;强化监督机制,把好日常管理关;完善退出机制,把好风险防范关。在全省首创了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民办教育协会、协会党委“三位一体”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和“划片管理、骨干辐射、共同发展”的工作模式,建立起了学校之间互相学习促进的常态机制。逐步规范民办学校名称及户外校牌,加强规范化管理。在此基础上,锦州市教育局将促进民办学校内涵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作为当前阶段主要工作任务。针对民办学校散小弱的特点,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立正确的办学宗旨和办学目的。举办了“学习党史知党情,规范办学促发展”为主题的党的知识、民办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办学者依法办学、诚信办学意识。大力推进民办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整体提升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创办了“锦州市民办教育网”独立网站,为民办学校搭建服务和交流平台。

  目前,全市共设立民办教育机构(民办幼儿园除外)300余所,涵盖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和非学历培训机构,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规格、多领域完整的办学体系。受教育学生总数近18万人,同比五年前增加15.3%。民办教育协会被市民政部门授予社会团体标兵称号,《中国民办教育》杂志刊发了锦州市民办教育党建工作经验。在锦州市召开了“全省民办教育审批管理工作现场会”,市教育局作了经验介绍,与会领导观看了“锦州市民办教育巡礼专题片”,参观了锦州市民办教育管理档案。在市教育局、市民办教育协会、锦州晚报联合举办的“百姓最满意的办学机构”评选活动中,经过社会投票评选,45所民办学校被评为“公民最满意办学机构”。

  (锦州市教育局 辽宁教育宣传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