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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批广东省协同育人平台认定结果的公示

李想2014年8月2日2分钟359 次阅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广东省协同育人平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24号),省教育厅开展了首批协同育人平台认定工作,经形式审查、专家通讯评审、陈述答辩,拟认定中山大学牵头组建的“高端核能工程师中法协同育人平台”等40个协同育人平台为首批广东省协同育人平台(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4年7月31日至8月6日止,共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用真实身份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等,否则恕不受理。省教育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讯地址:广州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电话:020-37627703、37627715,传真:020-37627963,E-mail: litingny@126.com。

  附件:拟认定的首批广东省协同育人平台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