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门市2014年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敦促全市各中小学校游泳课开设和游泳池开放,提升全市中小学生游泳技能,创造良好游泳环境。我局于2014年7月17日至18日,分别由市教育局副局长侯永豪、政体科科长阮昌国、政体科副科长李黎平带领三个督查小组对我市拥有游泳池的47所中小学(中职)学校进行了抽查。
两天时间,三个督查小组共抽查了全市26所拥有游泳池的学校。督查中,我们发现由于存在游泳池管理运营成本高、专业救生员匮乏、安全事故责任大等原因,部分学校未按要求开设游泳课程,未对外开放游泳池。但也发现了有好的经验,如新会区先行先试,将学校游泳池推向社会,进行社会化管理,在保障学校基本教学任务的同时,满足中小学生周末、假期对游泳池开放使用的需求。
针对各所学校存在的问题,督查组要求各地各学校参照“新会经验”,因地制宜限期整改,努力为在全市中小学生中普及游泳运动创造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