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学艺术教育水平及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中小学师生艺术专业素养,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蓬勃发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广东省首届中小学师生摄影作品比赛的通知》﹙粤教体函〔2014〕46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树华杯”广东省首届中小学师生书法作品比赛的通知》﹙粤教体函〔2014〕51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师生摄影、书法作品评选活动,通过活动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赛事。请各地各学校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广东省首届中小学师生摄影作品比赛的通知》﹙粤教体函〔2014〕46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树华杯”广东省首届中小学师生书法作品比赛的通知》﹙粤教体函〔2014〕51号)文件精神并做好相关工作(附件1、2)。为使本次活动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的要求:
一、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负责,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落实教师、学生积极参与创作。
二、参加比赛的师生作品请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创作并拍照,报送相片参赛,原作由作者本人保存待省级入选后再送原作品参加复赛。
三、参赛作品请按照报送要求加盖公章统一列表报送,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ylzchun@163.com。各县﹙市、区﹚、市直学校作品上报市级评选数量不设上限,于10月15日前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联系人:卢泽纯,电话:8724405,135026050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