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教育局关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简化工作流程的几项措施
一、会议安排
提倡少开会、开短会、能不开的会不开,能召开视频会议的不再集中开会。市教育局各科室拟召开的会议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要提前一周报局办公室登记备案,原则上于每周四报下周拟召开的会议计划(办公室联系人:侯瑞锐)。局办公室根据各科室报备的会议方案对时间接近、内容相近、参会人员范围相似的会议进行统筹协调安排,能合并的合并,能集中召开的集中召开,以减少基层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的开会负担。
对于综合性的大型会议,由局办公室负责下发通知并组织会务;对于一般性的业务会议,由会议主办科室负责通知并组织会务。
二、下发文件
为提高工作效率,凡是经局领导审批同意印发的文件,除有保密要求的外,发文科室可先以电子稿(或扫描版)形式,通过电子邮件、飞信等渠道自行下发并及时通知各单位。适宜在市教育局网上刊载的,发文科室要将电子稿及时提供给办公室。发给直属学校的纸质文件由发文科室统一放在市教育局传达室各直属学校的文件栏内,并及时通知各学校自行安排人员来取;发给各县市区的纸质文件由发文科室到办公室登记后通过邮局寄送。
三、日常用印
因日常性工作需要使用市教育局印章的,由用印科室事先填写用印审批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即可用印,办公室做好登记备案。关系全局的重大事项,涉及人员调整、评比表彰的事项,涉及重要工程、财务的事项以及主管领导明确批示需主要领导审定的事项,需报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用印。
四、公文审批流转
1、各科室接到的各级各类公文,属于上级部门印发的正式文件,以及涉及人、财、物、外出开会、培训或其他重大事项的,要在第一时间交办公室登记批转;其他没有正式文件号的一般性公文原则上不再交办公室,由各科室自行呈主管领导批阅落实。
2、上级部门交办具体事项的文件,市长热线转办件,各级各类媒体转来的调查核实转办件,市直学校、县市区教育局上报的请示、报告,由办公室直接批给主管领导阅办,不再报主要领导阅批。
3、市领导批示件,市委、市政府文件或内部通报,上级部门出台的统领性文件,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正式文件,涉及资金和安全稳定方面的文件,需要局领导和机关干部外出开会、培训的文件以及市直学校和县市区上报的重大事项,要报主要领导阅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