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经审核,湛江市农业经济管理干部学校符合湛江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条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8月5—13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于8月13日之前向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科室:培训教育科
公示受理电话:0759-31193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