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首批10所幼儿园通过评估为合格幼儿园
近日,教育局组织民办幼儿园办园许可评估验收小组对兴宁市10所条件较好的民办幼儿园进行评估验收。通过听取自评报告、查看场室、检查设备设施、随访了部分教师家长等形式,确定10所民办幼儿园基本达到办园设置标准,经教育局审议批准为合格民办幼儿园,并发给《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具体名单如下:
10所合格民办幼儿园名单:
兴宁市宁新英才幼儿园、兴宁市金苗幼儿园、兴宁市泰宁幼儿园、兴宁市傲梅幼儿园、兴宁市小天使幼儿园、兴宁市星星幼儿园、兴宁市金桥幼儿园、兴宁市金太阳幼儿园、兴宁市管岭艺术幼儿园、兴宁市童童幼儿园。
根据国家教育部《幼儿园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合格的学前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硬件设施以及消防、住建、卫监等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书。通过此次评估、验收的幼儿园负责人纷纷表示,他们将会以此次评估、验收为锲机,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园区的各项软硬件设施,为我市广大幼儿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