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教育局下发精简会议和文件减少检查评比活动规定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近日,抚顺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印发抚顺市教育局精简会议和文件减少检查评比活动规定的通知》,对精简会议和文件,减少检查评比活动做出具体规定。
精简各类会议和文件简报,要求各处室和相关单位控制会议数量。全系统性会议需经审核后列入半年工作计划。减少集中开会;避免一会一议,提倡各部门间合并会议。压缩会议规模,缩短会议时间。部门组织一般性工作会议,参会相关单位分管一人参加,非必要,不要求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参加。工作会议会期原则上不超过半天,每次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一位领导讲话。压缩发文数量,减少各类简报。控制转发文件数量,已全文公开播报见报的上级文件原则上不再转发。局机关各处室不再单独制发简报,必须制发的简报应报局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制发。
减少检查评比活动。清理整顿各类达标评比检查活动。由各部门组织的全局性检查、考评活动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在学期初向基层统一公布。坚决克服多头重复和交叉检查的现象,能合并进行评比表彰的就不分开举行。除涉及特殊意义的表彰项目,一般不召开表彰大会。建立达标评比检查活动报批制度。凡以市教育局名义组织开展的检查、考评活动,需经党委常委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开展检查、考评活动。
改进下基层工作作风。局机关人员因公下基层检查、调研等活动,食宿一律从俭,不接受宴请,不得接受土特产等礼品,不得参加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娱乐活动。不搞迎来送往,不搞层层陪同,深入基层要轻车简从,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数量,单一项目检查,要求基层分管部门1人陪同,多部门联合检查,基层陪同人员限定在3人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