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中小学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为了健全学校督导制度,加强对中小学校的监督指导,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等文件精神要求,阜新市教育局决定聘任责任督学,对中小学校实行挂牌督导。
挂牌督导是指阜新市(县、区)政府为区域内每一所学校设置责任督学,按1人负责5所学校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市教育督导室按统一规格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学校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日前,市直中小学校聘任的5位同志被聘为市直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并与被督导的各学校校长进行了对接。
(阜新市教育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