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授予213个单位为广州市无烟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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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授予213个单位为广州市无烟单位的通知

李想2014年8月11日2分钟240 次阅读

  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现将《广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授予213个单位为广州市无烟单位的通知》(穗爱卫〔2014〕16号)转发给你们,希望被授予“广州市无烟单位”的学校(幼儿园)再接再厉,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控烟制度,完善控烟设施建设,加大控烟监管力度,保持健康的无烟环境,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和教师的健康作出新的贡献。

  全市未开展无烟单位创建的学校,要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广州市学校控烟活动方案的通知》(穗教发〔2014〕44号)要求,提高认识,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学生培养健康生活方式与文明行为规范的教育与引导。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加大对学校控烟工作的推进力度,努力争取更多的学校创建成为无烟单位。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要采取多种形式,整合社会资源,有效加强学校控烟宣传教育的指导和支持。

  附件:

  1、2014 年上半年广州市无烟单位学校(幼儿园)数

  2、广州市无烟单位学校(幼儿园)统计表(2010年 至2014年上半年)

  广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