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
转发广东省家庭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广东省家庭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保函〔2014〕7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结合本区(校)实际,立即对本单位所属集体用地上用于加工、生产、制造性质的家庭式作坊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请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局直属各学校将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情况及时报送我局学校安全管理处。
深圳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