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已于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7月29日至30日,金寨县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在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举办了中心学校、县直学校主管会计和出纳会计参加的新《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培训班。
培训班上,金寨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勇作了动员报告;县教育局、财政局财务管理相关人员针对新修订《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总体情况与贯彻落实要求、会计核算主要变化、会计核算新旧衔接和重点关注问题进行了解读;重点就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学校食堂会计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和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作了培训。
培训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二要层层落实责任。中小学校要做好组织实施,按照《会计法》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定,中小学校校长是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校经济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严肃财经纪律和财经行为。三要做好新旧衔接。从2014年1月1日起,中小学校严格按照新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四要完善配套制度。各中小学校要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财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规定和要求,重点加强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将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融入到业务流程的每一个环节,并细化岗位设置,明确职责分工。五要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财会人员专业化进程,健全财会人员聘用、考核、激励机制,保持队伍稳定。
此次培训,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人员深刻理解和领会了新修订《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精髓,使中小学校进一步增强了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的意识和责任,按新制度办事,规范办学,廉洁自律,使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