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各直属学校(幼儿园):
现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转发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珠管字〔2014〕21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申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并于8月19日上午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4份)报市教育局4号楼307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陈淡如,电话:2121354;邮箱:491798323@qq.com。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1: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1.pdf
附件2: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pdf
附件3:转发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