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学校任教满4年、男教师未满50岁、女教师不满45岁,原则上均应轮岗交流
●各校每年交流教师的比例最终要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10%~15%
●今年是试行期,将在主要小学一年级实施;明年将扩展至二年级,逐步全面推行
近日,端州区教育局正式出台《端州区义务阶段学校教师区域交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虽然目前交流工作只限端州区内,但无疑该办法已为规范化的教师交流工作发展打响了第一枪,也必将为日后更大范围的教师交流工作的实施提供宝贵经验。
该办法规定凡在同一学校任教满4年、男教师未满50岁、女教师不满45岁,原则上均应轮岗交流。各校每年交流教师的比例最终要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10%~15%。交流主要在片区内同学段的义务教育学校结对进行教师交流,有分校区、分教点的学校试行期内主要在校内不同校区(点)实行交流(交流对象条件可以调整)。今年是试行期,将在主要小学一年级实施,即各小学派出2-6名语文、数学教师(包括骨干教师),到结对学校主要担任一年级教学任务,为期1年;明年将扩展至二年级,逐步全面推行。
此办法旨在通过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科学、合理、有序的交流机制,进一步优化区域内教师资源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促进义务教育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为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有力保障。
开展教师区域定期交流,是国家政策的倡导下,各级政府一直筹划推行的规定。端州区教育局率先推出这一方案,目的就是让群众尽快尝到真正的教育均衡发展的果实,让我们的教育尽可能的实现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