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教师海培计划安排,2014年第十三期赴英国华威大学海外培训班拟于2014年10月-12月进行为期8周的海外培训,9月份进行国内培训。经学校推荐、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我局选拔后,下列25名同志拟作为本期赴英推荐人员,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姓 名 单 位
杨 瑾(女) 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刘 越(女) 深圳中学
肖莉英(女) 深圳实验学校
王 丽(女) 深圳市高级中学
郭 峰 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
边海峰 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秦雅莉(女) 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
鲍旭亮 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
冯更发 深圳市育新学校
梁晓明 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
郑玮娜(女) 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王丽雪(女) 深圳小学
彭红玉(女)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林 冬(女) 深圳市福田区翰林学校
何 涛 深圳市罗湖外语学校
肖 毅(女) 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
谭兴光 深圳市南头中学
柏卫华 深圳市田东中学
高春艳(女) 深圳市宝安区滨海小学
周 杰 深圳市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
吴 玲(女)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育贤小学
邓俊宏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东周小学
叶素婵(女) 深圳市坪山新区光祖中学
余梅香(女) 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第二小学
邹文珍(女)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第二小学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地址:市民中心C2102室,联系人:段国庆,联系电话:82001512,邮政编码:518026,受理时间: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的,将取消推荐资格。
市教育局师资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