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第二中学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晋升职称的各项政策,积极稳妥地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落实岗位设置结构比例,逐步实现教师晋升职称和岗位聘任的统一。
二、总的要求
依据现行的上级有关文件,教师晋升职称工作要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向教学第一线倾斜的原则,引导广大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课堂教学中,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争创佳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评审范围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符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专业技术人员。
四、申报条件:
执行上级规定的中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冀职改办字[2007]70号印发的《河北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五、评审办法:
按照有关要求,在评审范围内,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进行量化积分,具体办法:
1、工作年限:每年记1分。计分办法为用参评年份减去参加工作年份(民师师范脱产学习2年不记分)。
2、职龄:取得现任专业技术教师资格年限每年记0.5分。计分办法为用参评年份减去取得现职年份。
3、学历(学位):博士5分;硕士4分;本科3分;大专2分;中专1分。
4、年度考核:取得现任专业技术教师资格后,任期内2次以上优秀5分; 1次优秀4分;任期内全部合格3分。
5、职务:取得现任专业技术教师资格后,在本校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和中层副职及以上领导职务每学年记1分,不满一学年记0.5分,学校安排兼任班主任、教研组长人员按照班主任、教研组长对待,班主任、教研组长公派培训学习期间仍然享受班主任、教研组长待遇。(此项职务不重复累加,积分不超3分)
6、取得现任专业技术教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重复发表的只能按一次计分):在国家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出版有重要价值的专著15分(主笔或第1作者);在省、市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或国家级学会、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12分(主笔或第1作者);一般性论文著作、作品5分(主笔或第1作者)。此项只记最高一部或一篇
附论文、著作、作品级别认定为:
(一)、发表论文的报刊必须为教育类(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百度万方数据等服务平台)查找认定。
(二)、各级期刊的认定标准:(以期刊的主管单位为准;主办单位作为参考)
(1)、国家级期刊的认定标准: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中国民主同盟(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农工党)、中国致公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和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台盟)】和全国性人民团体(共有十四家: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中国国际交流协会、中华全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管的教育类期刊。
(2)、省级期刊的认定标准:除国家级期刊的认定标准以外的有邮发代号的期刊、有CN号的合法期刊和河北省教育厅、教育学会主管的期刊及河北师大学报,与教育教学专业有关的国家级报纸。
(3)、市级期刊的认定标准:承德教研、承德师专学报、承德电大学报,与教育教学专业有关的省级报纸。
(三)、不予认可的论文:凡是出现抄袭、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文责问题者的论文。
7、取得现任专业技术教师资格后的科研成果(同一项目重复获奖只能以最高奖计分):获国家成果奖18—25分(一等以上25分,二等23分,三、四等20分);获省部成果奖14—20分(一等20分,二等17分,三等15分);获市(厅、局)奖lO—14分(一等14分,二等12分,三等lO分)。
附科研成果认定:
符合晋升条件,承担或参与“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省、市、县规划课题取得的科研成果:
(1)、国家级:教育部颁发的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省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中央教科所、中央电教馆、中国教育学会颁发的教育科研成果奖励。
(3)、市级:承德市教育局(承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河北省教科所、河北省电教馆、河北省教育学会颁发的教育科研成果奖励。
说明:教育科研成果必须要附有结题证(中期有立项证)
(1)、以独立印章为准。
(2)、所有课题必须以学校备案并逐级上报为准。
(3)、 计分取最高级别积分,各级别不累计积分。
8、取得现任专业技术教师资格后的奖励:
(一)、党委、政府授予荣誉奖励(此项累计积分不超8分):
(1)、县级奖励(2分):以县委、政府联合或独立印章为准。认定工作主要查看档案。
(2)、市级奖励(4分):以市委、市政府联合或独立印章为准。市直部门同市劳动人事局联合鉴印表彰的按市级认定;市教育局与人事局或市发改委联合鉴印表彰的按市级认定。
(3)、省级奖励(6分):以省委、省政府联合或独立印鉴为准。省教育厅与人事厅或发改委联合鉴印的按省级对待。
(4)、国家级奖励(8分):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或独立印鉴为准。教育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鉴印的等同国家级。
(二)、业务类荣誉奖励(此项累计积分不超8分):
以教育主管部门及同级党委联合或独立印章为准,并经过学校同意推荐申报;等级奖分值按以下规定计算:一等奖以上按同级别记分,其他等级均按所获等级做同级别积分分母进行量化积分。
(1)、县级奖励(2分):以隆化县教体局(教委)、局党委联合或独立印鉴为准。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及园丁、优秀、先进、标兵分别记2分;县级业务类分别记1分:县评优质课、说课评优、学科整合课、素质大赛、中考备考会作课;县论文评比;县指导教师;送教下乡作课;课件制作;教具制作。
(2)、市级奖励(4分):以承德市教育局(教委)、市教育工委联合或独立印鉴为准。市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及园丁、优秀、先进、标兵分别记4;市级业务类分别记2分:市评优课、说课评优、学科整合课、素质大赛;市论文评比;市指导教师;课件制作;教具制作。
(3)、省级奖励(6分):以河北省教育厅(教委)、省委教育工委联合或独立印鉴为准。省骨干及园丁、优秀、先进、标兵分别记6分;省级业务类分别记3分:省评优课、说课评优、学科整合课;省论文评比;省指导教师;课件制作;教具制作。
(4)、国家级奖励(8分):以国家教育部(教委)、部党委联合或独立印鉴为准。园丁、优秀、先进、标兵分别记8分;国家级各种业务类分别记4分。
(三)、取得现任专业技术教师资格后工会、团委、妇联类荣誉奖励(此项只记一次最高级别积分,不累计积分):
对各级工会、团委、妇联独立授予的各种奖励荣誉进行量化积分。
标准为:县级0.5分;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
(四)、取得现任专业技术教师资格后学校校级教育教学成绩奖:(此项累计积分不超10分)
标准为:以荣获学校颁发的“教育教学成绩优秀教师”证书为准,荣获一次(一枚证书)记2分。
六、推荐评审工作程序:
(一)学校成立推荐评审领导小组。
(二)学校公布推荐评审方案。
(三)学校公布推荐评审方案后,符合条件申报人员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材料。
(四)学校推荐评审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审查和量化积分,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五)公示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及量化积分等有关情况,接受广大教师监督,如发现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向评审小组反映或举报问题点,凡是笼统模糊不负责任的反映问题,评审小组一律不受理。
(六)对有异议人员评审小组进行复审,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上级下达的指标组卷,学校在该申报人的《教师职称评审表》的“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八)学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后,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不符合晋升者,学校不再追加指标。
说明:1、评审当年上级下达新的晋升评审文件,学校依据新文件完善此方案,研究讨论后实施。2、职称评审过程中出现本方案未涉及的问题,由评审小组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