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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资助2014年大学新生35人 发放资助金105000元

汪希林2014年8月19日3分钟597 次阅读

  2014年8月18日,咸阳市教育局举行2014年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仪式,发放资助金105000元。

  此次活动资助2014年大学新生35名,每人3000元,共计105000元整。资助对象是咸阳各县市区教育局报送的贫困大学生。7月23日,咸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资助2014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通知》、《咸阳市2014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格认定表》,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严格把关,确定受助学生。受助对象为咸阳市2014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优先资助。资助面向全市,向北五县及贫困县适当倾斜。

  咸阳市教育局局长李强说,接受资助的学生是全市优秀大学新生的杰出代表,他们学习刻苦,品学兼优,这35名接受资助的学生家境贫寒,多数是来自单亲或享受低保的农村家庭,但他们坚强自信,用知识改变命运,用奋斗造就人生。希望他们心存感恩,发奋学习,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对民族有用的栋梁之材。

  据悉,此次系咸阳市教育局首次开展贫困大学生资助活动,以后还将一直做下去,形成常态化工作。活动目的是贯彻落实资助政策,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弘扬捐资助学的良好社会风尚,发挥各方力量、集聚多方爱心,帮助更多的贫困大学生实现大学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