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第二中学非考试学科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为了表彰先进,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发教师工作热情,学校特出台非考试学科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一、办法中,参评人员包括体育(九年级除外),音乐、美术、微机、校本、实验室(含器材室)、图书室教师。
二、本次评选以评选年度相应材料为依据,时间以学年度起始计算。
三、评选以学科组或室为单位进行,评选出每组(室)的前二分之一教师为优秀,遇到奇数时采取四舍五入办法确定优秀人选。
四、评选条件:
(一)、一票否决制(有以下情况学年度不予评优)
在享有相应的评优资格期间:
1.每学期内,事假3天(含3天)以上者。
2.每学期内,病假7天(含7天)以上者。
3.每学期内,无故旷工1次及1次以上者(缺岗1次视为旷工1次),迟到、早退3次(含3次)以上者。
4.每学期内,因病因事累计不坐班15天(含15天)以上者。
5.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规定者(具体见学校相关规定)。
6.在教育教学中违反师德暂行规定者。
7.教导处业务检查不合格者。
8.所带班级学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纪行为者。
9.个人承担的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
10.个人有违纪违法行为者。
11.在相关学期内受过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或处分者。
12.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说明: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丧葬假、以及法定休假者按正常出勤对待;休产假者在评先、评优、评模、晋级中不享受法定假日待遇。)
(二)、学年末教学检查优秀加5分;学年末教学检查良好加3分;学年末教学检查合格加1分;
(三)、日常工作中积极努力,业绩突出,有突出贡献,所任学科获县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县教育体育局、市教育局、省教育厅、省教科所、省电教馆、中央教科所、教育部)组织的该科业务类荣誉获得者(证书上时间有效期为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以学校登记备案再与原件核实为准),可作为学年度优秀教师候选人。具体加分:获国家级奖10—8分(一等以上10分,二等9分,三等8分);获省部级奖8—6分(一等8分,二等7分,三等6分);获市(厅、局)级奖6—4分(一等6分,二等5分,三等4分);获县级奖4—2分(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分);未注明奖励等级的证书按同级别最高分计分(课题以结题后取得的成果计分)。
(四)、教研组长加2分
(五)、学校考勤(一票否决者除外)每位参评教师每学年赋予10分为基础分,在此基础上,对教师考勤采取扣分制。具体办法:
1、全勤教师不扣分。
2、对于事假,病假,迟到、早退,不坐班情况分四项采取扣分制,每项每学期最高扣到5分。把以上相应考勤的最高上限(事假每学期2.5天;病假每学期6.5天;迟到、早退每学期2次;不坐班每学期14天)被5分除,计算出平均分值(事假每天2分;病假每天0.77分;迟到、早退每次2.5分;不坐班每天0.36分)后,进而计算出教师每学期,每学年所扣的分值,记入总分。
依据以上办法评选出各组前一半教师为校级学年度非考试学科优秀教师,学校颁发荣誉证书以示表彰。
隆化县第二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