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
日前,大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保障力度的通知》,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小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分别上浮400元,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从750元/年提高到1150元/年;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从950元/年提高到1350元/年;寄宿制学校按实际集中住宿的学生数,在此标准基础上上浮25%;不足百人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此标准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此项政策的实施将惠及我市近800所中小学校43万中小学生,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将新增投入1.7亿元。
市政府大幅增加对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投入力度,将为中小学校的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为学校的高水平运转奠定牢固基础。提高公用经费标准后,学校会更好地为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创造条件,推进学校特色发展和多样化办学水平,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升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学校可以加强学生实践学习,全面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可以加强校本培训,全面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