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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举办市城区机关单位和乡镇语言文字工作专兼职干部培训班

李想2014年8月30日4分钟771 次阅读

  汕尾市举办市城区机关单位和乡镇语言文字工作专兼职干部培训班

  2014年8月26日,汕尾市语委办和市城区人民政府、市城区语委办联合举办了市城区机关单位和乡镇(街道)语言文字工作专兼职干部培训班。市城区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中小学校、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共有67人参加了培训。市教育局副局长、市语委办主任施铝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金鸿和市城区教育局副局长、市城区语委办主任罗方辉出席了开班仪式。

  开班仪式上,施铝首先阐明了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既是全面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广东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定》的要求,也是服务汕尾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更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校教师、公共行业从业人员应该具备的一种基本能力。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迎接广东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活动,他强调,市直和市城区是本次评估的主体对象,加强市直和市城区国家机关单位、学校和乡镇(街道)语言文字工作专兼职干部培训,能更好地推进并实现语言文字规范化,更好地服务汕尾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因此,他希望全体参培人员能珍惜这次培训机会,认真学习国家和省有关语言文字的政策法规,认真学习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有关知识,对照省的评估标准,全面把握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要点,在市政府的统筹安排下,坚持市区“一盘棋”,密切配合,有序推进迎评各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广东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本次培训工作,市语委办专门邀请了汕尾广播电视台资深主持人、资深播音员、省级普通话测试员高波同志作为主讲教师,为参培人员解读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广东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定》,讲授了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相关知识。

  除现场培训讲授外,市语委办印发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东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定》、《广东省二类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汕尾市迎接广东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实施方案》和《广东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知识手册》等资料,提供给参培人员课余学习。培训现场还印发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测试题》,组织参培人员进行了知识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