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组织开展社会不规范用字排查整治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用字,净化社会用字环境,近日,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联合市宣传、教育、文化、城管、工商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市区主要街道开展社会不规范用字的排查整治工作。
检查组深入市区兴云路、城南路、河滨路、世纪大道等主要交通道路,对街道两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店、饭店、旅馆、公司等名称牌用字,设置的街巷牌、公共交通站名牌、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指示牌、招牌、广告牌、电子屏幕、印刷体的标语(牌)等用字,特别是道路两侧的店铺设置的名称牌、铺面牌匾、广告标语(牌)、商标、招牌等用字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不规范用字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用字,营造良好的社会用字环境,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呼吁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店、饭店、旅馆、公司,尤其是广告公司,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对所有公示性印刷体的不规范用字,包括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拼写不规范的汉语拼音、外文等,需全部改换成规范字,对于手书体的公示性不规范用字,经国家商标局审核批准的,暂可保留商标用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