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20日,新疆乌鲁木齐市首批120.64万元教育救助金已发放到920名贫困生手中。
据了解,2014年乌鲁木齐市进一步加大了城乡困难家庭教育救助的力度,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校子女、儿童福利收养机构中的在校孤儿、低保边缘家庭、低收入家庭的在校子女等对象进行了救助。
根据《乌鲁木齐市城乡困难居民教育救助办法》,救助标准为:在校小学生每人每学年救助200元、初中生300元、高中生1000元,在校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每人每学年救助标准为1500元,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新疆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考入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全日制本科、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生,每人一次性救助标准为6000元。
凡欲申请享受乌鲁木齐市教育救助待遇的对象,可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家长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救助申请,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社会福利机构收养证明、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待遇证)、录取通知书、学费缴费通知原件、在读学校证明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