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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关于申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的通知

李想2014年9月2日10分钟595 次阅读

  各地级以上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十二五”期间,中央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我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活动补助、能力提升和人员培训等工作。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1〕43号)、《广东省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综〔2014〕162号)精神,现就2012、2013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活动补助和能力提升资金   由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专门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服务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等公益性单位。其中,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是指教育部门主办或合办,以推进中小学生素质教育、提高实践能力为目的,具备室内综合实践区、室外劳动实践区、综合训练区、生活区等基本功能区,可容纳集中食宿,开展学工、学农、生命安全教育等综合实践教育活动的公益性场所。   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办学的公益性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属申报对象范围。未建成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希望家园”等活动项目以及学校依托企事业单位挂牌成立的德育基地等不属申报对象范围。   (二)青少年宫建设资金   没有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申报办法见附件3。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3〕125号)的要求,由地级以上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www.gdbs.gov.cn)”—>“网上办事”—>“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2012-2013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有关注意事项:   1.按照一份《项目资金申报书》一次申报的要求进行操作,即每份《项目资金申报书》对应一个办件编号,不能将所有《项目资金申报书》进行打包申报。   2.“条件自检”环节的“项目名称”栏统一填写为“申报单位(或拟建设单位)全称”,如“XX县青少年宫”。   3.“上传附件”环节的上传材料为《项目资金申报书》(附件1或附件4),须使用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本扫描版。   4.未经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申报的项目一律无效。   (二)纸质文本申报   纸质材料包括《项目资金申报书》(附件1或附件4)、《项目活动补助和能力提升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由各地级以上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财政局分别报送省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财政厅综合处(各一式一份),同时将《项目活动补助和能力提升资金申报汇总表》(excel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三、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资金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26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网上申报平台于9月27日零时自动关闭,请务必于此时间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级以上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财政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商教育、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广东省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综〔2014〕162号)要求组织项目资金申报(人员培训由省里统一组织开展,另行通知);请省直有关部门及时将此通知转达至各地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单位,指导符合申报条件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做好项目资金申报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书必须经地级以上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财政局审核同意并统一报送。省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财政厅不直接接受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和县(市、区)的申请报告。   (三)未能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性服务或改变校外活动场所用途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不得申报项目资金。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校外活动场所要迅速予以整改。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出具相关证明并由部门分管领导背书。   (四)2011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已下达,受资助的申报单位需制订并报送该资金的使用方案,未申请并获批2011年度项目资金的单位无需提供。   (五)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办学的公益性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须另附双方协议复印件及政府投资或提供实质性支持的佐证材料。   (六)暂未成立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地区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代为履行相应职责。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陈琦,联系电话:020-37628572,传真:020-37628205,电子邮箱:gdsjytszc@163.com,邮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编:510080。   省财政厅综合处联系人:林瑜,联系电话:020-83170330,传真:020-83170643,电子邮箱:cztzhc@163.com,邮寄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76号,邮编:510030。   (附件可登录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省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载使用。建议路径1” —>“通知公告”;建议路径2—>“组织架构”—>“思政处”—>“通知公告”)   附件:1.2012、2013年度广东省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活动补助和能力提升资金申报书   附件1.doc   2.2012、2013年度广东省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活动补助和能力提升资金申报汇总表   附件2.xls   3.2012、2013年度广东省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青少年宫建设资金申报办法   附件3.doc   4.2012、2013年度广东省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青少年宫建设资金申报书   附件4.doc   广东省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