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对进一步加强教师廉洁自律提出要求
新学期开学,时逢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三节临近,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廉洁自律的通知》,再次强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申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六严禁”、重庆市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切实维护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通知强调,各区县教育工委、教委、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单位要坚持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持续抓好纠正“四风”工作,紧盯中秋节、国庆节、教师节、开学等重要节点,重申纪律要求。要积极拓展监督范围,对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蔽”问题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要加强教育警示,引导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全体教师自觉拒收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倡导文明的尊师重教理念,传承尚俭倡廉的优良传统。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纠正“四风”工作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要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加强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教育工委、教委进一步加大了明察暗访力度,把教师廉洁自律工作作为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并在报刊、网站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