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北市书法教育实验学校评选管理办法》、《淮北市书法教育实验学校评选标准》出台。淮北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评委对申报学校依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进行实地评估验收,验收合格的学校,将命名为“淮北市书法教育实验学校”。“淮北市书法教育实验学校”每两年评选一次。
本次评选由淮北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书法教育实验学校的评选、命名与管理工作,全市中小学校,均可参加书法教育实验学校评选。
评选基本条件包括: 制定了科学详实的书法教育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完善的书法教育教学、师资、教研、活动、档案积累等各项具体规章制度;积极组织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书法展赛,在同类学校中成绩突出; 在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书法教育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书法第二课堂(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坚持经常性的训练与辅导,参与学生数达在校学生数的20%以上,建立详细的特长生培养档案;学校配有专(兼)职书法教师,有计划、有步骤的对书法教师进行培训,努力提升书法教师的专业素养。注重加强全体教师三笔字的训练与考核,其中粉笔字与硬笔字考核合格率达到80%以上,语文教师合格率达100%; 重视学生读写姿势训练和养成教育,结合读写姿势达标活动,对学生的书写训练科学高效,学生读写姿势合格率达到98%以上等等。
办法规定, 凡申报淮北市中小学书法教育实验学校的单位,要根据本评选管理办法制定的评选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和自评表,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淮北市中小学书法教育实验学校评选标准》,通过材料审核和实地考查相结合的形式对申报学校进行初选。淮北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评委对申报学校依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进行实地评估验收,验收合格的学校,将命名为“淮北市书法教育实验学校”。凡被评为“淮北市书法教育实验学校”的学校,在“淮北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评选、特长生招生以及各级各类书法比赛活动中优先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