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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有新规

李想2014年9月5日2分钟523 次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维护广大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日前,省发展改革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发出《通知》,下达2014年秋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并作出规定,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据悉,按照原省物价局、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09年秋季至2012年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工作的通知》和原省物价局、原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价格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的中小学教材印张单价及计算公式,省发展改革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最近核定了我省2014年秋季中小学教科书的零售价格,并同时公布教师用书、音带和学具等备案价格。

  具体规定为:凡列入广东省《2014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目录》的学生、教师用书以及音像学具等教学辅助资料零售价格,一律在“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中小学教材价格网上审批监管系统”进行申报或备案。发行部门与出版单位的教材和教辅资料结算价格以《通知》公布的零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凡未经省发展改革委核定零售价格的教材或在教材上未注有省发展改革委批准文号的,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订购。对价格违法行为,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按《价格法》和《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