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教育局关于 “一校一品牌,一生三爱好”工程进行专项验收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教办室、中学、县直各学校:
为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终身发展,根据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和教育部体卫艺司《关于报送“一校一品”体育特色建设情况的函》(教体艺司函〔2014〕1号)的精神,落实《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实施“一校一品牌,一生三爱好”工程的意见》(沧教武体〔2012〕40号)的要求,教育局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一校一品牌,一生三爱好”工程专项验收检查,评选部分优秀学校为 “一校一品牌,一生三爱好”项目工程先进单位上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检查内容
全面验收检查各学校贯彻落实中发〔2007〕7号、教育部教体艺〔2011〕4号和市教育局沧教武体〔2012〕40号文件的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重点检查体育、艺术课程设置、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及与之相关的体育、艺术场地设施和体育、艺术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学生体质状况和专长测试(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验收检查安排
(一)各教办室、学校要认真按照《沧州市“一校一品牌,一生三爱好”工程专项验收检查评估表》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10月15日前(电子版和纸质加盖章公章)报教育局。
(二)每乡镇小学2所、中学和县直学校必须填写《“一校一品”体育特色学校学校汇总表》《“一校一品”体育特色学校建设情况统计表》10月15日前列出报送清单(电子版和纸质加盖章公章)上报教育局。
(三)各地自查结束后,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乡镇、学校所申报学校进行验收检查。
三、验收检查时间
自查时间:2014年9月1日—10月12日
验收检查时间:2014年10月15日—11月10日。
四、验收检查形式
(一)听取领导及受检学校领导的汇报。
(二)现场检查。查阅资料,查看设施设备情况、观看体育课学生活动、随机抽测小学、初中、高中部分学生体育《标准》达标成绩情况。
(三)就检查情况与学校和教办室交换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一校一品牌,一生三爱好”工程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精神和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举措,按照上级要求,2014年具备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率要达到100%。各级学校要给予高度重视,确实把此工程抓紧抓好,并把此次专项验收检查工作视为进一步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抓手,认真加以对待,积极予以落实。
(二)严格要求,求真务实
各教办室、学校要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工作的领导,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对策,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未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程、未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的学校,要立即整改。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专人负责自查工作,在认真研读指标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追本溯源寻找成因,逐项逐条研究对策。对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即时落实整改;对一时还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落实措施尽快解决;对自己能力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请解决。为确保本次验收检查的真实性,各校在填写评估表时务必数据确凿、内容真实,杜绝弄虚作假。
六、评估结果
教育局将在申报学校中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实施工程先进学校,在全县范围内行文予以通报表彰,使之成为“一校一品牌、一生三爱好”工程示范学校和全县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亮点;同时,择优上报沧州市教育局。对工作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到位,活动开展不好的将按教育部《规定》对教办室和学校主要领导人实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