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学生的防溺水意识,构建社会、学校、家庭立体化的预防体系,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要求,东至县昭潭中学于9月5日召开家长会,与学生家长签订了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责任书中明确规定了家长和学生在防溺水工作中的职责。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学生私自到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学生健康成长。
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沼、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抓鱼,钓虾等。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或打110、119报警,让成年人来抢救。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切不得盲目下水施救。到校园后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必须履行经班主任同意、签字的请假手续,不得私自外出。
责任书的签订,使家长们充分认识到预防溺水安全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引起了家长们的重视,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的防溺水意识和防溺水自救的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