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新疆教育学院关于举办2014年度高校教师第三期岗前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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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教育学院关于举办2014年度高校教师第三期岗前培训的通知

石头2014年9月9日4分钟923 次阅读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年新疆高校教师第三期岗前培训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教人司[1998]34号)要求,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实行以后补充到高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尚未接受岗前培训的教师均需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为《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教育学专业毕业者可免修《高等教育学》课程,心理学专业毕业者可免修《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

  三、培训时间、地点和方式

  培训班学习时间每期不低于96学时。第三期为不脱产学习,培训时间(周六、周日):9月30日至12月20日。注册缴费时间请关注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

  培训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校内

  教学采用讲授、讲座、讨论、自学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培训管理

  学员学习期间,凡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四分之一学时者,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结业考试。学习结束,经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学员可回原单位复习自学,经补考(或重修)成绩合格后,发合格证书。凡已满四十五周岁以上的学员参加面授,可进行开卷考试。

  五、培训经费

  培训费按自治区发改委规定每人每期500元收取(报名培训费不收现金,只刷银联卡);教材费85.4元(收现金)。请各单位将参加培训的教师名单(名单格式见附件)于9月20日前发送至组织人事部邮箱(zzrsb@xjei.cn),并及时通知参加本期培训的教师按时到新疆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报名注册。

  具体培训及报到交费时间,请于每期开学前两周关注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通知。学员注册时须带本人二代身份证。

  报名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新疆师范大学教学主楼八楼227室)

  联 系 人:苗壮阿不力米提 电话:0991—4332849

  本校联系人:其格 电话:0991-8898128

  附件:岗前培训报名表

  组织人事部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