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下周启动
人社部日前发布通知,启动“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时间为9月1日—30日。本次服务月的服务对象为“2014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人社部要求各地,要摸清辖区内2014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人员底数、个人基本信息和就业服务需求;对实名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和教育部门(高校)提供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逐个进行联系;确保有就业服务需求的高校毕业生能够得到有针对性的服务,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都能享受到扶持政策。
同时,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服务平台要面向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开放,通过经办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求职登记等业务,以及入户走访等方式,主动为在当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
各地要及时为求职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加强对困难毕业生的重点帮扶。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加强和改进就业服务,在服务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防止出现高校毕业生求助无门、求助遭拒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