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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宣传贯彻《河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通知

张海娟2014年9月23日3分钟209 次阅读

  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宣传贯彻《河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大中专学校、幼儿园:

  为积极推进社区教育,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指示,沧州市教育局已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紧急通知》(沧教职成函[2014]45号)(见“沧州教育”网)。我市2014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时间定于9月22日—28日。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大中专学校、幼儿园认真按照《紧急通知》要求进行落实。在活动周期间要特别把宣传贯彻《河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作为工作重点。要通过当地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橱窗、电子屏、宣传条幅等方式广泛向社会宣传。

  各县、乡教育机关、各级各类学校或建筑显著位置都要悬挂或张贴醒目的宣传条幅,积极营造终身学习氛围。

  宣传标语可选以下内容:

  1.学习贯彻《河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

  2.健全终身教育体系, 建设学习型社会。

  3.全民终身学习,创造精彩人生。

  4.终身学习,让人生更美好。

  5.时时可学,处处可学,人人皆学。

  6.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终身学习能力, 养成终身学习习惯。

  为加强该项工作的指导和经验交流,我省建立了“河北终身学习在线”网,请利用该网及时浏览各地工作信息。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大中专学校、幼儿园于9月30日前将活动周开展情况总结和宣传图片(每县2-3张,每所市直学校1张)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邮箱:cwy1217@qq.com.

  联系人:崔文英 3170662

  附件: 河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

  沧州市教育局

  2014年9月18日